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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 05:42:53 买帖  | 投诉/举报
  
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2012是经工商注册和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单位。主要业务涉及国内商标注册、商标担保注册、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设计、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许可、补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变更,公司发展多年有丰富的经验和人脉,能快速办理,不会误您宝贵的时间我们领先,他人仿效,唯有快人一步。

买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商标有哪些流程?买商标的好处很多,一般情况下,我们买商标都是为了更好的节约时间,同时买商标风险比较低,所以买商标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下买商标的流程以及事项。

一、买商标的流程

首先需要准备申请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商标公证书

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到商标局,然后等待商标局受理。

(3)商标局下发商标证书,一般等待6-10个月左右。

二、买商标有什么注意事项

1、商标转让人是否是注册商标所有人?

如果转让人不是商标的所有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无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无效的后果。因此,受让人应该在合同签订前仔细确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和转让人是否一致。单凭核对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是不够的。因为注册商标有可能已发生转让,转让后的商标受让人不一定会在《商标注册证》显示出来;对于商标转让,商标局一般不会在《商标注册证》上直接变更注册人,而是另行颁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直接显示商标受让人名称,因此,还需询问转让人该商标是否有过转让,有无转让证明。为保险起见,受让人最好自己到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以进一步确认无误。

2、注册商标是否在有效期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如果转让的注册商标已经超过有效期而又没有续展,转让人对该商标已经不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那么转让后,受让人自然也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3、双方是否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虽然合同可有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但根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口头转让合同的效力容易被否定。没有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如果转让人另行转让他人并经过商标局核准,那么受让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4、是否必须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商标申请?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转让人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5、转让人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是否一并转让?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转让人必须将在同一种类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不能只转让一部份、自己留一部分,或者将另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6、注册商标是否存在许可使用?

如果商标存在许可使用,必然影响到受让人的利益。如果是独占使用许可,受让人使用转让商标更是遭遇到极大限制。因此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之前,商标所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按照商标许可合同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利益。受让人应要求转让人在转让协议中作出承诺,即没有存在任何形式的使用许可或者已经妥善解决存在的争议;并约定转让人违反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7、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其他的权利限制?

比如,利用他人的照片、设计图等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取得他人的合法许可,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如果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的照片、设计等申请注册商标,无疑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如果存在这种情形,转让后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受让人将受到巨大损失。对此,受让人可以要求转让人书面承诺注册商标不存在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的情形,否则,受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商标注册有哪些种类?

我们在注册商标时不知道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范围,不清楚商标有多少种类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有哪些种类?如何正确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商品商标2、服务商标;3、集体商标;4、证明商标。商标种类的详细内容如下: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最常用的商标,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挑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标记,又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商品商标是申请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优先权保护的唯一标记;

2、服务商标。用以标志和区别无形商品即服务、劳务的商标;

3、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其他组织的名义主粗,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其为组织成员的标志。以地理标志做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组织,该组织应依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该注册组织的,也可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组织无权禁止;

4、证明商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如果某商品的商标中含有地理标志,但是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则该商标不得使用,更不得注册。


主副商标策略

主副商标策略是指在同一产品上注册多个商标,一个是在各类产品上体现企业形象的主商标,其他的则是在某种特定产品上使用的副商标(也称从商标)。用主商标来建立和提高各种产品的名气,用副商标来暗示特定产品的用途、功能、成分、品质等,相得益彰。采用主副商标策略的主要是大型企业,日本的丰田、东芝、日立、索尼等大公司均采用此策略,

如丰田公司在汽车上分别使用“TOYOTACrown”“TOYOTAcoaster”“TOYOTAhiace”等主副商标。在国内,副商标的出现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海尔、美的为代表的综合品牌,在洗衣机、空调、彩电等领域产品系列化、市场不断细分的形势下,又不想耗费巨资另行创立一独立优势商标,为了分享优势商标资产又突出系列产品之间的不同功能与个性,一改过去仅以产品类别或型号、成分来命名的传统,纷纷为具体产品设计了富有情趣与亲和力的名称为副商标。如海尔为外形俊郎、功能先进的冰箱叫“帅王子”,小冰箱叫“小小王子”,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副商标建立在一个成功的主商标基础上,它本质上是一种商标延伸策略,它需要利用消费者对现有成功主商标的信赖和忠诚度,推动副商标产品的销售,取得市场优势。

主副商标策略的特点

主副商标策略兼顾了使用单一商标和使用多种商标的优点,既可以利用主商标的影响力来提升新产品的知名度,保障新产品的品质信誉,从而降低新产品的推广宣传费用;又可以利用副商标向消费者提示具体产品的个性化,并且可以避免新产品营销失败带来的“一损俱损”的风险,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商标使用策略。但这种策略比较适宜于具有多门类、多品种产品的大型企业,目前在家电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采用的较多

[编辑]副商标的功能

采取主副商标策略的价值在于运用副商标的功能,使企业在进行细分市场之后,生产多种类别的产品。副商标在既利用主商标的市场知名度、市场信誉,又避开同行业经营者的追随和竞争,大力推动副商标产品的销售方面具有以下功能:

1.“同中求异”功能。商标就像人的姓名一样,“主商标”就是“姓”,“副商标”就像是“名”,有姓有名更容易把产品区分开来。比如海尔,家电品种繁多,所有家电都称“海尔”,不便于消费者区分,给人印象模糊。海尔把0~5kg的小洗衣机叫“即时洗”,电视机叫“探路者”、美容加湿器叫“小梦露”,消费者对其产品用途一目了然。对同一商品,也可用“副品牌”将规格、品位、档次、功能等区分开来,如海尔冰箱选用“小王子”、“帅王子”、“画王子”、“小小王子”等。

2.凸显商品“个性之美”功能。“主商标”往往难以充分展现每个产品大类的个性,“副商标”正好弥补这一不足。如“画王佳影”形象地表达了“松下——画王”彩电的“显像管采用革命性技术、画面逼真自然、色彩鲜艳”等优点;“神童”轻灵地展示了“海尔——神童”洗衣机“电脑控制、全自动、智慧型”等产品特点和优势。

3.预留未来发展“新空间”功能。“主商标”形象在竞争中往往不便作大的变动,“副商标”可随时间、地点和产品的特征不同而作出相应的变动,为统一的“主商标”不断推出新产品留下了空间和余地。

4.促销功能。“副商标”往往概括了产品特征,贴近目标市场的审美观念,能造就新的刺激,树立新的概念,创造新的卖点,对市场促销作用比较明显。如“即时洗”、“健康快车”、“美之声”、“冷静王”等,容易拴住消费者的心,缩短与消费者的时空距离,对消费者口袋中的钞票更有磁引力。

5.构筑新的竞争优势功能。“副商标”不断撞入消费者视野,不仅加深其“主商标”的印象,还可赢得规模大、实力强、创新快、活力足、服务优等新鲜感觉,提升对“主商标”的信赖感和美誉度。在这方面,海尔就比科龙、春兰等占有优势。

6.避免“株连风险”功能。在单一商标策略中,依挂在同一商标下的多种产品中只要有一种产品在市场经营中出现问题,就极有可能影响到其它产品的信誉,而副商标策略中宣传的重点是副商标的产品,而主商标放在宣传的次要地位。这样,一旦副商标产品在经营中出现质量、服务或其他问题影响该品牌经营时,不至于对企业其他副商标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企业品牌的损害也可以降到最低,从而保证企业免受更大的损失。同样,一旦企业的主商标出现危机,副商标受到的损害也可有效降低。

1996年,因“常德事件”等原因的影响,三株口服液销量剧减,“三株”声誉一落千丈。这时,遭受巨大损失的三株集团领导为了避免企业受到更大的损失,立即将自己生产的护肤品副品牌“生态美”产品包装中的“三株”字样去掉,由此才保存了今天发展势头很好的国产护肤品牌“生态美”,便是对副商标策略优势极好的阐释


注册商标继承

注册商标继承亦称商标权继承,是指商标注册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法律事实。

注册商标继承流程: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注册商标继承应依法定程序办理,由继承人将依法继承的事实和证明报送商标局,经由商标局认可后,继承人即成为被继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同时应办理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手续,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肥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继承的程序

注册商标的继承程序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继承人继承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属于《继承法》第3条第7项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规定,财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1.顺序)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2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商标专用权)。

第二个阶段,继承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将继承事实报告商标局并向商标局寄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N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要由继承人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由继承人直接办理(外国人只能委托国家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继承人应符合《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继承人,并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续展前,用户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注意事项后再办理。

商标续展具体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6、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7、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8、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9、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续展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因此,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定要明确相关注意事项或者咨询专业的代理公司后再办理。


上海“星巴克”侵犯商标权被判更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侵犯了美国星源公司及旗下的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的商标权,并要求上海“星巴克”停止侵权,赔款道歉,其中包括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包含“星巴克”文字。

美国星源公司创立于1971年,以咖啡为主营业务,自同年在美国西雅图开设第一家“starbucks”咖啡店开始,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著名的咖啡连锁经营企业。1976年,星源公司在美国申请注册了第一个“starbucks”商标。此后,“starbucks”和“starbucks coffee(design)”商标陆续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商品及服务达20多个类别。

1998年起,星源公司以“starbucks”的中文译名在中国注册了“星巴克”商标。1996年至2003年,星源公司在中国内地分别注册了“starbucks”和“starbucks”文字及图形商标。2000年3月,经星源公司授权成立了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并以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为中心开设了多家星巴克咖啡连锁店。

不久,美国星源公司发现,成立于2000年3月的上海星巴克公司以“星巴克”为字号,在该公司下属的南京路分公司经营的咖啡馆内,灯箱、座位隔离板以及菜单、发票、名片等物品上均使用与“星巴克”和“starbucks”文字及图形相同或近似的服务标识。为此,星源公司认为,上海星巴克及其南京路分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于2003年12月向上海市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确认“starbucks”“星巴克”等6种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决两被告停止使用相关标识,停止使用含有“星巴克”字样的企业名称,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6万元。

针对原告的指控,上海星巴克公司辩称,“星巴克”与“starbucks”是各自独立的商标,“starbucks”商标与本案无关;原告的“starbucks”等6种商标均不符合驰名商标条件。上海星巴克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星巴克”早于原告“星巴克”商标的注册时间,因此自己享有在先权利;况且上海星巴克在企业名称中并未突出使用“星巴克”字样,故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证明,“星巴克”是“starbucks”商标文字意译与音译的结合体,原告通过各类媒体、促销和公益活动对“starbucks”商标、“星巴克”商标等进行了长时间的广泛宣传,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由于“starbucks”系列商标广泛的国际知名度,以及在华语地区对“星巴克”商标的宣传、使用,“starbucks”“星巴克”商标的知名度迅速扩大,已为中国内地相关公众所熟知。因此,基于上述事实,应当认定“starbucks”以及“星巴克”商标为驰名商标。

另从“星巴克”文字使用的时间看,无论是“星巴克”文字的使用还是相关权利的取得,原告星源公司均早于上海星巴克。

法院最后认定,两被告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starbucks”“星巴克”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星巴克公司应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包含“星巴克”文字;鉴于两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和原告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原告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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