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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04:40:20 买帖  | 投诉/举报
  

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专利注册已有6年经验,申请通过率高达95.73%,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直接备案,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专业性机构。 正是因为这样的强大实力,我们郑重推出,商标注册不成功,退全款活动!

辰联知识产权商标注册三大优势:

1.高效:商标注册申请当天,5小时内审核,1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提交后次日即可获取受理号,有序流程成就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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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商标复审

一、明确复审类型,在我国,商标复审分为6种类型,分别是: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二、准备相关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2. 企业简介

3.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4.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5.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8.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9. 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商标注册你是认真的吗?商标注册该注意哪些事项?

对企业而言,拥有一个好的商标就握得一手好资源,商标作为企业的资产,它的价值体现在能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拥有商标有利于企业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而品牌是企业用于竞争市场的战略。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第一步,想发挥商标的价值首先要成功注册商标。因为商标注册流程较为复杂,所以很多企业自己去办理商标注册时容易失败,这是因为前期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好。正是因为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很多企业都会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该做什么前期准备工作?

1、商标申请保密工作

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标识前,必须注意对商标标识及相关创意采取保密措施,以避免商标被他人抢注,你的商标一大被别人抢注,你就没机会了!当然,有钱的话也可以高价购买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此外,企业还要尽量避免通过出版物、网络、销售、商务谈判等任何方式公开使用商标标识,在委托创作、合作创作过程中也应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创意的泄露。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2、商标注册查询工作

我国商标注册案件每年都在增加,因为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商标局每天都处理着成千上万的商标注册申请案件,很多文字来回组合都被用了个遍,比较容易被人使用的名字早就被别人注册了。你去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一样会给你受理,但是商标审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何没有通过审查就会被驳回,但是申请的费用一分也不给你退,重要的是你已经做好了市场的前期宣传布局,不管是金钱还是时间上都是很大的损失。

(1)查询是否有近似商标

查询商标的在先相同或近似创业公司在设计产品名称时,应该事先做好商标检索的分析工作,考虑商标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如果通过商标检索,发现有近似商标申请的,建议创业公司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指导和建议下更改产品名称。因此,如果您的商标里同时包含中文、英文和图形,辰联知识产权以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的经验建议您选择分开注册,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而且也方便您后续商标使用的灵活度。

(2)查询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

企业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需选好多个商标名称,同时也要考虑所选取的商标名称是否有不良影响。比如:是否涉及种族歧视、宗教信仰,是否有损道德风尚等问题。

(3)查询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缺乏显著性一般表现为: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等。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1.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被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该商标进行复审。

2.商标复审申请的方法?商标驳回复审可以由申请人到商标总局办事大厅(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或者机构(如圣路达知识产权)代为办理。

3.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提起申请→圣路达知识产权回电咨询→准备资料→向商标局提起复审申请→形式审查→同意/不同意。

4.商标复审要多长时间?商标驳回复审周期约9-12个月。

5.商标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商标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类型不同,提交复审材料有区别,请联系圣路达知识产权顾问确定详细。

6.商标复审不成功怎么办?对于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有两个方案:方案一:规避开驳回理由重新注册申请新的商标方案二: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商标权。


商标被抢注了如何应对?

商标抢注在所难免,那么当商标被抢注后我们如何应对,如何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做排名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商标抢注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商标抢注行为都属于非法。因此,一定要加强商标保护的意识。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抢注呢?下面从法律的角度解析商标的抢注行为:

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满足商标使用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不过,许可人并不能随便将权利允许给他人,这里的被许可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

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

第二、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在商标许可使用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还将许可人的厂名和商品的产地名一起使用。这种行为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还可能给许可人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防止借商标许可使用而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现象发生,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权人也应当重视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名声和商品信誉的事情发生。

在商标使用许可中,许可人也需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商标使用许可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过程,然而,这里面遵守的条款和必须满足的条件却很复杂。所以小编建议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先咨询国家认可的知识产权公司,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委托代理公司代理相关业务。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伯尔梅特BERMAD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上海伯尔梅特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从正常销售渠道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带有BERMAD商标的红色消防阀与蓝色减压阀,通过刷漆改色的方式将阀体改造为绿色的数控电液阀。当事人还把采购阀门产品中的垫片取出,换成自行采购的垫片。通过上述改造方式,当事人对外销售仿冒绿色数控电液阀64台,含税销售额146.4275万元,至案发时仓库内剩余尚未销售的电液阀17台,违法经营额合计187.0838万元。当事人未经伯尔梅特BERMAD商标注册人以色列伯尔梅特股份公司许可,擅自改装冒充高价商品销售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阀门产品17台,罚款561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不仅涂改阀门颜色,还将阀门中的关键部件替换,改变了商品原有的功能和用途,属于对原商品的实质性改动。当事人将改装后的商品以商标权利人的名义进行销售,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本案是近年来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领域查处的罚款金额最多的一起商标违法案件。本案的成功查处,充分体现出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平等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成效,有力维护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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