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朵耘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企业提供社保代理、公司注册、知识产权、互联网资质、高新双软认证财税服务等秘书式服务的企业。公司拥有经验丰富、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士,具有雄厚的知识体系、丰富的操作经验、熟练的沟通技巧,精通工商部门的相关办事程序,且与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服务周到 质量高效 信誉保证 责任担当”是公司对所有新老客户永远不变的承诺,愿和所有创业的合作伙伴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
1、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知识产权贯标、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
2、工商服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股权收转
3、行政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拍卖经营许可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商品条形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资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金融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高新企业认证、市级高新企业认定、高新企业培育、双软认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互联网资质:
ICP许可证、EDI经营许可证、SP经营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游戏版号、游戏运营备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5、财税社保:
代理记账、税务服务、人事社保代办、财务外包、企业年报
ICP许可证官方办理流程
我们的优势:
优势一:
最权威的资质服务机构,服务对象遍布政府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等领域。
优势二:
最优质的资料库,凝聚众多经验丰富专家的天空结果,我们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通过率高达90%。
优势三:
最快捷渠道保障快速领取证,当天签约,当天提交,快速进入审批通道,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申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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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保密的服务,客户各种材料保密到尾,责任到人,保证客户信息安全无忧。
优势五:
最精准的服务,你还等什么?全程保过协议,不过退款,你还在犹豫吗?
icp 允许不允许外商投资
中国在不断发展,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网络信息提供商)的行情在不断变化,投资ICP 的前景也拓展,外商投资经营ICP有哪些限制呢?能不能设立外商独资网络游戏公司?能不能找到良好的共同经营ICP的合作伙伴? 这些问题都在困扰着商家,以下是关于这些问题的解答外商投资经营ICP的法律问题ABC。
A 、 ICP 的许可证制度。 目前,中国对ICP的投资和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务院2000年9月25日发布施行的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电信管理机构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负责本省市ICP业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而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非经营性ICP主要是指政府上网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和企事业单位各类公益性网站、本单位对产品或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等。经营性ICP的申请人,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手续。经营性ICP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B 、外商投资 ICP 的办法。 面对ICP投资的众多限制,投资者仍旧看好该行业。计划涉足该行业的外商有无捷径呢?有。事实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0年的统计,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互联网业务的ICP已近千家,其中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数十家,甚至有境外企业的承包和受托经营。原因在于。近年来,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国家在ICP特别是网络广告的经营试点上,一直注重汲取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批准设立了一批合资和合作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另一方面,根据198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经贸部《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及199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工商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可以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这种承包和受托经营方式。不仅审批手续简便。而且是由该外国(地区)企业直接经营管理,可以说是外商投资和经营ICP的一个捷径。
C 、外商通过投资 “ 网吧 ” 涉足 ICP 。 目前,热闹的“网吧”是ICP业务大众化的主要表现。这种“网吧”的经营方式被国外的娱乐业经营开发商普遍看好。那么,发展和经营“网吧”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根据1998年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领取经营许可证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和多媒体通信业务的ICP可以发展“网吧”,对“网吧”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由相关经营单位承担。因此,即使得不到ICP经营许可证的一般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通过持有经营许可证的ICP在办理安全和工商手续后经营“网吧”。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外商想在中国经营电脑游戏,有的外商甚至想把关、日、韩等国娱乐业中的老虎机,弹钢球、电脑麻将等设备引进到中国。但是根据我国目前对“网吧”的规制。“网吧”经营者尚不能经营任何类型的电脑游戏。
1996年12月13日,世贸各成员、正在加入世贸进程中的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在新加坡通过了《WTO信息技术协议》。该协议在总则中表明“考虑到信患技术产品贸易在信息产业发展和世界经济蓬勃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因此“期待取得信息技术产品世界贸易的最大限度自由化”,并作出宣言“每个参加方的贸易制度的改革应该增强信息技术产品的市场准入机会”。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世贸组织的接轨。ICP业务的法律规制将得到改善和更新,外商投资和经营的准入机会一定会不断增加。
怎样区分两种icp的界定——非经营/经营
一、经营性icp和非经营性icp法律定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三条明确的指出: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二、经营性icp和非经营性icp准入制度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三、经营性icp准入条件及非经营性icp特别说明
1 、第六条明确规定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2、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三朵耘科技有限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有代企业登记资格的“权威企业服务机构”,专业致力于文网文、内外资公司注册、财税服务、ICP许可证、EDI经营许可证、SP经营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高新双软认证、企业贷款、天使投资、知识产权、社保代理、专项审批(百余项行业资质)工位出租、创业孵化、挂牌上市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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