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代理商标注册 延期,不下证退款

2024-09-19 09:46:09 买帖  | 投诉/举报
  

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辰联集团全资子公司,一直致力于解决客户知识产权问题,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专利咨询、版权登记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位于首都北京,是经工商注册和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单位。

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有多名有志于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知识产权律师、商标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商标设计人员以及知识产权界资深法律顾问。

商标服务:国内商标注册、商标担保注册、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设计、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许可、补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变更 


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下载(网址:http://sbj.saic.gov.cn)。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5.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四、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 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请保证有足够的预付款,以便及时扣款。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送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汇款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相同,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不再另行通知缴费。具体要求如下:

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费用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以上内容于2018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选哪个好?

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都是获取商标的两大重要方式,无论采用什么方式,企业或个人都应该加强商标意识,重视商标对塑造品牌的作用。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都有其优势,商标转让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办理速度快,商标注册则可以根据自己想到的好名字注册商标,值得注意的是,你想要的名字可能已经被别人注册。这里为您列举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的优势与劣势对比,便于您做出较好的获取商标的方式。

(一)商标注册的特点

一般来说,申请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准备材料、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阶段,顺利的话,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辰联知识产权提醒,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还存在着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风险,企业若选择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获得商标,则必须谨慎对待。需熟悉《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掌握商标注册流程,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没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小编建议您还是寻找一家资深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咨询或代为办理商标注册事宜比较好。

优势:商标注册花费少。

缺点:商标注册审查时间长、风险高,自己申请对专业度要求较高。

适用情形:为品牌发展、产品上市做准备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

商标转让 辰联知识产权

商标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特点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交易双方自由协商,并签订转让协议,随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即可。

与商标许可不同,商标进行转让之后意味着企业已经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枚商标完全属于购买企业,一旦转让成功,无需再签订其他合同,也不再付出其他费用。

不过,如果原商标持有人还拥有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企业在购买商标时可要求原商标持有人将这些商标一并转让给自己。

优势:商标选择范围广,商标转让办理时间短,手续简单,风险低。

缺点:费用较高,寻找联系人比较困难,谈判过程需要技巧。因此需要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适用情形:创立自主品牌,入驻天猫等电商平台、需要快速获得商标的企业及个人。

辰联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注册,都是获取商标的重要方式,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择其一。


什么是商标无效?

根据国家《商标法》规定,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之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哪些情形可能被判定商标无效?

商标无效必然有其法律依据,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这一规定在《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有详细讲解。其次,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局也会给予商标无效宣告。

被判定商标无效后可以再申诉吗?

很多人都有过疑虑,商标被判定无效后可以再申诉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有关规定,商标局在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表示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而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商标无效宣告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商标无效宣告仅针对的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目的在于打击他人的恶意注册,同时也可以扫清自己商标注册的障碍。不过,商标一旦宣布无效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很容易发生侵权事件,这将会给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用户在注册商标时除了要遵纪守法,也最好找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代为办理,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在办理商标转让之前 这几点你都了解了吗?

商标于企业而言,是打造品牌的关键,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意识也越来越高。然而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想要注册自己想要的商标,恐怕有点难度。建议您可以采用商标转让的方式。关于商标转让,你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外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转让人是个人的,需提交公证文书;

3、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6、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须知

商标转让须知

(二)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注意: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1)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2)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4)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5)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由于商标资源有限,而商标注册案件在不断地增多,所以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会日益降低,优质的商标几乎都被抢注,因此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由于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都涉及到专业知识,且商标转让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因此建议您找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提高商标转让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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