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公司全体员工将会用自己多年的商标注册工作经验,为您提供一站式的专业、满意、周到的服务。
企业愿景:树知识服务标杆,创产权顶尖品牌
因专业得市场,因生命得基业
辰联使命:激活智慧成果,提升企业价值,为中国智造保驾护航
核心价值观: 知爱、无畏、擅行 ,成就因彼此而伟大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 、变更、延期以及注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 、变更、延期以及注销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办理。
三、质权登记的书件格式
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4、《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5、《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四、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质权登记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B、申请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C、申请质权延期登记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D、申请注销专用权质权登记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②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④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⑤担保的范围;
⑥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5)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和补发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出质人、质权人遗失《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补发登记证申请,由商标局予以补发。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
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以上内容于2018年2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质权登记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登记人员的要求为准。
在办理商标转让之前 这几点你都了解了吗?
商标于企业而言,是打造品牌的关键,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意识也越来越高。然而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想要注册自己想要的商标,恐怕有点难度。建议您可以采用商标转让的方式。关于商标转让,你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外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转让人是个人的,需提交公证文书;
3、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6、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须知
(二)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注意: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1)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2)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4)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5)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由于商标资源有限,而商标注册案件在不断地增多,所以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会日益降低,优质的商标几乎都被抢注,因此很多企业开始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由于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都涉及到专业知识,且商标转让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因此建议您找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提高商标转让成功率。
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拥有一个好的商标是什么体验?找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就知道了
商标是企业的一张名片,是别人对企业的直观印象,消费者在选择同款商品但品牌不同时,如果认定你的产品,那就说明你的商标已经起到了重要的宣传作用,品牌知名度也高。你的商标能否被消费者认可,主要取决于产品(服务)质量、商标知名度。不过首先你得找一家好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毕竟别人是专业的。那么拥有一个好的商标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
(一)区别你的商品(服务),引导消费者认购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一个好的商标能让消费者迅速记住你,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生产同款产品的厂家无数,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这时候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引导消费者通过商标认可来购买你的产品。
(二)提高生产者或经营者产品及服务质量
商场上的竞争是激烈的,在商品质量和服务方面都出色的企业,其商标的价值就越高。商标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在辰联知识产权看来,即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发现质量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商标来迅速查到出处,购买商品时有安全感,同时也督促企业注重商标的质量。
拥有好商标 找商标注册公司
(三)商标摆在那里就是一种宣传
商标是企业竞争市场的利器。你的商品想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拥有一个好的商标能宣传企业,宣传产品和服务,所以说商标一摆出来就是一种宣传。
(四)作为企业的资产存在
商标所转换的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商标经营得越好其商业价值就越高,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所以作为经营企业的你要抓紧时间申请商标注册,拥有属于自己的商标。
想要拥有一个好的商标,首先要找到一家靠谱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因为代理公司熟知商标注册事宜,知道如何规避可能被驳回的商标,为您注册一个好商标的同时提高成功率。
保护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 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 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八)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九)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一)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二)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举报。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同时附送商标权利人有效的权利证明。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者其许可生产的产品进行辨认。
哪些情况会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那么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又有哪些行为会构成商标侵权呢?据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这种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行为:一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三是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四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由于故意实施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就成为我们最容易发现,也是最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由于商标侵权商品要通过销售环节,才能使侵权人实现非法获利,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才能对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所以针对销售商的商标侵权极为常见。
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商标标识是商标的载体,是商标的物质表现形式。有人将制造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比喻为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源头。因此,我国《商标法》将此类行为明确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加以禁止,是从根本上防止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而且我国《刑法》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确定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可见对此行为非常严厉。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项规定是反向假冒,具体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帖附的商标消除、变动或者更换,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居于市场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扼杀新生的潜在的竞争对手,使其商标永远无法与消费者建立联系,无法形成自己独立的销售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在国外,一般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调整。由于这种行为是利用商标进行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则利用《商标法》对其进行调整。
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这种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的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案值近二百万元 达州查处三件黄金饰品商标侵权案
四川省达州市工商局日前查处一起假冒黄金饰品案件,执法人员在经营者刘某、林某、翁某等3人的经营场所查获涉嫌侵犯中国黄金商标专用权的黄金饰品1120件,案值197万余元。
11月27日,达州市工商局接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举报,称达州辖区内有3家黄金饰品店销售的黄金饰品涉嫌侵犯中国黄金CHINA GOLD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12月1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被举报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刘某是福建省莆田市人,2000年6月到达州市从事银饰品加工销售,2005年开始从事黄金饰品销售,2012年至2015年期间销售周六福牌黄金产品。今年4月,刘某从同乡陈某处取得老注册商标使用权,同时陈某将含有“中国黄金”字样的吊牌(没有标明纯度、类别、价格)转让给刘某。今年8月,刘某投资租用达川区南外镇西环路653号门市销售老牌黄金,并在店面门牌广告上使用“中国黄金”字样,其销售的黄金饰品标签上也标有“中国黄金”字样,实物上则刻有文字“老牌黄金”。
据刘某供述,其销售的黄金饰品均从重庆某珠宝公司购进,购进时黄金饰品实物上刻有“老牌黄金”文字,没有标签。购进后,为提高产品知名度,其在明知中国黄金是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将从陈某处转让取得的含有“中国黄金”文字的标签,交给重庆公司根据黄金饰品的实际情况打印上纯度、类别、价格,再带回门店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黄金饰品781件,其中381件饰品被扣留、400件饰品被就地封存,涉案金额1385637元。
同日,执法人员在对达川区南大街“5+1”超市林某租用的柜台、通川区通川北路478号翁某开设的门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类似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在林某经营现场查获涉嫌商标侵权黄金饰品241件,涉案金额48万元;在翁某经营现场查获涉嫌商标侵权黄金饰品98件,涉案金额11万元。
达州市工商局经调查认为,3名当事人虽然被许可使用老注册商标,但在经营活动中未如实使用该商标,而是突出使用了“中国黄金”字样,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中国黄金商标的主要组成部分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涉嫌侵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